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资金补助标准)

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资金补助标准)

一、适用范围

漳州高新区辖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并获得国家、省、市三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

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资金补助标准)

2、担保政策

对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落户漳州市并在漳州市相城区、龙文区、高新区、龙海市、南靖县购房的,分类及购房补贴标准应根据《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漳维人才[2014]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一类80万元,第二类60万元,第三类40万元。万元,第四类30万元,第五类20万元。 《实施办法》未涵盖但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A、B、C类人才的,补贴标准对应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购房补贴分五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底发放一次。租金补贴标准按照《漳州高新区进一步鼓励人才创业创新若干措施》(漳高科发〔2018〕75号)执行。

三、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

1. 申请。申请人向雇主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购房补贴需填写《漳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租房补贴需填写《漳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漳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和《漳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由区人才办制定。

申请人取得国家、省、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已婚,还需提供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证明(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需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漳州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申请人上一年度个人纳税证明。

如选择申请租房补贴,需提供有效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选择申请购房补贴,须提供房屋所在漳州市有效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申请租金补贴的,还应按照《漳州高新区进一步鼓励人才创业创新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提交其他所需材料。

2、初步审查。用人单位应当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中报告区人才服务中心。

4. 验证。每年9月,区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将需要核实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名单报区自然资源局。核实了龙州市相城区、漳州市温区、高新区、龙海市、南靖县的住房情况;经区自然资源局核实后,将情况反馈至区人才服务中心。

5. 审查。区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全部审核结果,提出住房租(购)补贴初步分配意见,报区人才办、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审核。

6、公告。通过互联网、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名单、介绍时间、工作单位、保障方式、补贴金额等。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7. 手柄。对公示无异议的,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分配意见向区财政局申请发放住房租(购)补贴。区财政局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分配,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分配。

四、资金来源及管理

1、按照现行财政制度,漳州高新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经批准享受房租补贴的人才,享受期限自批准当月起计算。补助资金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期限5年。服务期内,劳动人事关系从漳州高新区辖内企事业单位转移的,自转移当月起停止发放租金补贴。

3、经批准享受住房补贴的人才,住房补贴按5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底发放一次。享受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在漳州高新区工作不满5年且其购买的房屋挂牌交易的,已缴纳的购房补贴应一次性全额退还财政部门收回的购房补贴按规定渠道返还区财政局。收到资金后,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将联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享受住房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在漳州高新区工作满五年,所购住房挂牌交易后,全部收入归人才所有。

4.对于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如其购买的房屋位于漳州高新区,区人才办将配合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网上合同,并将该房屋的交易情况记录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系统。若房屋位于漳州高新区辖区以外,区人才办将人才所在地及所购房屋上报漳州市委人才办,由市自然资源局、项城市协调区、龙文区、龙海市、南靖县等县区自然资源局将进行核查并进行相关权属注记。房屋挂牌出售时,除提交房屋交易所需信息外,还需提供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联合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区自然资源局暂停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位于漳州高新区辖区以外的地区,由区人才办委托漳州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并由区人才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龙海市相城区、龙文区、南靖县等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有市自然资源局、相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南靖县等县自然资源局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5、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租房补贴的,可以再次申请购房补贴,但必须在房租补贴停止后才能领取购房补贴。当年收到的租金补贴应当从购房补贴中扣除;申请购房补贴的人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6、夫妻双方均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原则予以保障,不得重复享受。

五、监督保障

1.对有弄虚作假、隐瞒住房等行为,骗取租(购)房补贴的,区人才办将取消其住房租(购)补贴资格,并收回全部租(购)房补贴。区人才办公室可以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申请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申请人的责任。并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住房租(购)补贴发放、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区纪委监委依法予以拘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实施办法是对《漳州高新区进一步鼓励人才创业创新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中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规定申请流程的补充,由漳州高新区负责解释。 -高新区人才办公室。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附件:漳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docx

漳州高新区办事处

发布于2021 年1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