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就业关系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释放创业就业倍增效应。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强国,有利于产业、企业、布局等方面的结构优化。面对日益加大的就业压力,要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与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并促进民生。经济好转、结构调整、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力。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就业发展战略。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把城镇新增就业和调查失业率作为重要宏观调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鼓励创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的就业评价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就业岗位较多、就业质量好的项目。

(二)发展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发展,大力发展融资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业。休闲、医疗、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日常服务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资源加工和劳动密集型成本优势产业和成本优势产业。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理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优先审查小微企业急需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充分发挥新载体聚集发展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引导企业完善就业管理,对小微企业招收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新职工按规定提供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促进就业的能力。

(四)积极防范和有效控制失业风险。落实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就业的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职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作时间、协议工资等方式避免裁员或减少裁员。对确需裁员的,要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就业专项援助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尽快推动失业人员再就业。可能的。按照兼并重组政策向企业支付的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和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就业应急预案,应对失业风险。二、积极推动创业、创造就业

(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出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出台关于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年内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宽登记经营范围限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登记企业登记条件,推进“一址多照”、集群登记等户籍改革,释放户口资源。行业和商业类型。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支持应用导航、支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进行抽样统计。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无关、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制约企业活力的高额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政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对于预留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理,推广“一窗”受理、网上并行审批等方式。

(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