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才引进(云霄县人才引进政策2020)

云霄县人才引进(云霄县人才引进政策202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分类评价和支持体系,打造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支持办法(试行)》(漳委人才[2021]29号)文件精神。 14号文)在总结我县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人才政策和项目,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适用对象

云霄县人才引进(云霄县人才引进政策2020)

1、本办法适用于在云霄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引进人才(在云霄就业或创业不超过1年,且来云霄之前已在县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已在云霄县就业创业的其他人才)均可申请认定为云霄县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纳入认定范围。

2、引进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类、A、B、C类人才)和市级高层次人才(D、E类人才)自然纳入云霄县管理类高层次人才,并且不会有重复。确定。县级高层次人才继市级高层次人才后认定为F类人才。

3、实行认可期限管理,认可期限为6年。认可期限自认可单位出具认可文件之日起计算。认定期内,取得新业绩并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应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随时申请晋升;晋升后,认可期限将重新计算。认证期满后,如想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福利和支持,必须重新认证。晋升、引进认定的县级高层次人才时,必须注明认定年份。表彰期限届满后,不得用于评审、评价、奖励。

2. 分类评价与识别

强调“用”导向,整合综合资质体系、独立评价体系等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以下两种:

1、资格制度。人才获得的荣誉、职称、专业技术(技能)资格、社会(行业)认可等指标,按程序直接确定为云霄县高层次人才。人才表彰名额没有上限。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2022年起不同年份的《云霄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见附件1),并发布并动态调整他们及时。

2.独立的评价体系。每年确定自主人才评价重点企业(项目)不超过15个,每个企业(项目)每年通过集体研究推荐1-2名重点人才。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组织推荐候选人。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评价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能力、业绩和社会贡献等因素进行评审,按程序对候选人进行分类评价。识别认定县级高层次人才不超过15人。

3. 认定程序

全年接受人才认可申请。首次申请时,应提交符合最高层次人才标准条件的最新材料。申请时已获得高层次人才对应的业绩、荣誉、奖励但隐瞒不报的,不得据此申请晋升奖励或者荣誉奖励。并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具体认证程序如下:

(一)声明。申请人应填写《云霄县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打印并签署表格,用人单位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等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申请材料连同申请材料一起寄至县人社局。安全局进行真伪验证。

申请材料如下:

1、个人身份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

2、在云霄就业或创业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医疗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用人单位实际工资支付证明等材料。外国人才、海外人才必须提供合法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3、本县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人才,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和聘用文件。对于在县内创办(主导)公司的人才,须提供其在云霄创办(主导)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市监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验资证明核心团队成员的报告和绩效证明材料。对于新引进的人才,来云霄前必须提供其工作状况证明,如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辞职证明或创业说明等。

4、申报相应的象征性字母材料。

5、《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函》和《诚信承诺书》。

符合认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最高学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认证与申请可同时进行,但须提供在线认证的受理证明。学历认证不会影响云晓工作时间的确定;如果申请人符合其他条件,可以先学习并公布,但要等认证材料齐全后才能正式确认;认证外语英语学位证书无需翻译)。境外人员在国外(境外)获得学位的,应当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职称证书(由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供。其中经外省审核、国有企业和中央机构认可的职称须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 、职业资格证书(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

3、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聘用文件、项目成果、科研项目完成材料、论文检索报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等。其中外文材料需翻译并经使馆或认证驻外领事馆或公证处(论文内容无需翻译,但论文封面等材料需翻译)。

4、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相关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二)初步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同意并填写初审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补充材料并填写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送审。

(3)审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比对《云霄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会同教育、科教等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税务(即与申请人相应认定条件相关的部门),同时核查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如果申请不通过,结果将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单位。对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况,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考察)形成初步拟认定人员名单。

(4) 批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查,研究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

(五)公告。拟认定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发布文件。对认定为云霄县高层次人才的,由县委人才办出具认定文件,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享受我县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四、主要扶持政策

1、安置补助。认定为县级高层次引进人才的,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5万元补助。工作满一年即可申请资金,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9月;就业一年后发放补贴金额的50%,就业三年后发放补贴金额的剩余部分。认证期内离职的,必须退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只能用于本人及其家属引进人才。雇主不得扣留、占用或挪用它们。

2、促销奖励。表彰期内晋升的县级高层次人才(F类人才),晋升市级高层次人才D类、E类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元分别;他们将晋升为省级高层次人才。对C类及以上人才,按照优等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给予配套奖励1,333,600.5。

3、荣誉奖项。县级高层次人才新获得《云霄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中的“荣誉称号(奖)”或新入选“人才计划(项目、项目、奖项)”的表彰期内,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荣誉奖励5000元,同一表彰期内荣誉奖励总额不超过1万元。已享受基于某种“荣誉称号(奖)”或“人才计划(项目、项目、奖)”晋升奖励的人员,不再享受该荣誉奖励。

4、住房保障。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我县不拥有房产且符合《云霄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县级高层次引进人才,可申请免费租赁人才公寓,期限为不超过3年。

5. 孩子们上学。县级高层次人才在认定期内,其子女可有机会选择工作或居住地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照(同张伟人才[2021]14号实施)。特殊情况可通过“一案一议”的方式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6.医疗保健。县级高层次人才按照我县厅级干部标准,由用人单位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照张伟执行人才[2021]14号)。

7. 配偶及子女的就业。县级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如愿意来云霄就业,由县委人才办按照“对口对应”原则协调安排;不符合后续调动条件的配偶,由县委人才办予以协助;符合省、市、县急需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照规定采用简易方法引进或聘用人才;外籍县级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可享受与云晓学生同等待遇,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动态管理

1、省、市、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在认定期内可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福利,并根据最新表现申请相关晋升奖励。

2.《云霄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支持办法(试行)》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需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汇总发布。及时动态调整。

3.加强县级高层次人才评价考核。文件印发两年后,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委人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评价重点关注人才在岗位上的表现、角色发挥、绩效贡献、雇主发展以及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4、县级高层次人才须严格按照《漳州市高层次人才申请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漳维人才[2018]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6)申请时,签署《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必须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请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或用人单位未填写《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的,审核单位不予受理。

5、县级高层次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资格和相关待遇,收回未拨付和未使用的扶持资金,6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一)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学历、业绩造假等方式骗取人才资质、财政资金的;

(二)在表彰期内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记大过以上政务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滞留国(境)外不回国的;

(四)违反诚信承诺、弄虚作假,列入市人才失信档案的;

(五)其他应当取消资格的情形。其中,第(一)、(四)项情形的,还必须追回该人才已使用的扶持资金,并取消申请人申报县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立项、奖项)的资格。未来;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以其他方式骗取人才资质或者财政资金的,三年内不得享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项目支持;情节严重的,将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组织实施

1、云霄县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和支持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

2、按照“管理动态高效、资源整合共享”的原则,加快我县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县人才信息数据库和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努力实施“一——停止处理”,利用信息技术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七、附则

1、符合条件的现有人才须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初次申请确认。逾期申请将不再被接受。

二、文件中涉及的奖励补贴条款与我县相关政策重叠的,按照“较高、优惠、不重复”的原则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共云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读,及时评估实施效果,动态调整优化。

附件:《云霄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2年版).docx

中共云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 年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