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长泰人才补贴(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漳州长泰人才补贴(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分类评价和支持体系,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办法(试行)》(闽人才[2020]4号)、《分类评价办法》 《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试行)》(漳津人才[2021]14号)按照其他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区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协调整合结合现有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措施。

1、适用对象

漳州长泰人才补贴(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1、本办法适用于在泰国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引进人才(在泰国就业或创业不超过1年,且来泰前已在境外连续学习或工作3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引进人才除外,其他已在泰国就业创业的人才)均可申请认定为长泰区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纳入认定范围。

2、引进的省、市级高层次人才(特、A、B、C、D、E)自然纳入长泰区高层次人才管理,不再进行重复认定。区级高层次人才继市级高层次人才后认定为F类人才。

3、实行认可期限管理,认可期限为6年。认可期限自认可单位出具认可文件之日起计算。认定期内,取得新业绩并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应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随时申请晋升;晋升后,认可期限将重新计算。认证期满后,如想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福利和支持,必须重新认证。晋升、引进认定的区级高层次人才时,必须注明认定年份。表彰期限届满后,不得用于评审、评价、奖励。

2. 识别机制

突出“用”导向,建立以资历为基础的评价方法,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人才获得的荣誉、职称、专业技术(技能)资格、社会(行业)认可度等指标,按程序直接确定为长泰区F类高层次人才。人才表彰名额没有上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2022年起不同年份的《漳州市长泰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见附件1),并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

3. 认定程序

全年接受人才认可申请。首次申请时,应提交符合最高层次人才标准条件的最新材料。申请时已获得高层次人才对应的业绩、荣誉、奖励但隐瞒不报的,不得据此申请晋升奖励或者荣誉奖励。并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具体鉴定程序如下:

(一)声明。申请人填写《长泰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打印表格并签名。用人单位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等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材料(原件一套)寄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发展部和一套副本)。与专家工作单位进行真实性验证。

申请材料如下:

1、个人身份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在泰国就业或创业的证明文件。包括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医疗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用人单位实际工资支付证明等材料。外国人才、海外人才必须提供合法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3、区内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人才,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和聘用文件。对于在区内创办(主导)企业的人才,须提供在泰国设立(主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章程复印件、资本金核心团队成员的验证报告和绩效证明材料。对于新引进人才,来泰前须提供其工作状况证明,如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辞职证明或创业说明等。

4、申报相应的象征性字母材料。

5、《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函》和《诚信承诺书》。

符合认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最高学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认证与申请可同时进行,但须提供在线认证受理证明。认证不影响在泰国工作时间的确定;如果申请人其他条件都满足的话,可以先研究公布,但要等认证材料齐全后才能正式确认;认证的国外英语学位证书不需要翻译)。境外人员在国外(境外)获得学位的,应当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职称证书(由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提供。其中经外省审核并经国有企业和中央机构认可的职称须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由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3、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聘用文件、项目成果、科研项目完成材料、论文检索报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等。其中外文材料需翻译并经使馆或认证驻外领事馆或公证处(论文内容无需翻译,但论文封面等材料需翻译)。

4、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相关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二)初步审查。人力资源开发与专家工作单位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同意并填写初审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补充材料并填写初审意见。

(3)审查。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比对《长泰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即对应申请人)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认定条件),同时核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如果申请不通过,结果将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单位。对于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况,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进行研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检查),形成初步拟认定人员名单。

(4) 批准。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拟表彰人员名单,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

(五)公告。拟认定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外国人才、海外人才的公告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 发布文件。对认定为长泰区高层次人才的,由区委人才办出具证明文件,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享受我区相关人才政策优惠。

4、动态管理

1、人才认定后,您可在认定期内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福利,并根据您的最新表现申请相关晋升奖励。此外,还可以根据竞争性选拔提供对关键计划的支持。原则上,同一人才在一个认定期内只能获得一项同级别重点计划支持。是否认定为高层次人才,不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评定职称、聘用岗位、确定工资福利等限制性条件。

2、《长泰区高层次人才主要支持政策》(见附件2)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需求编制,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19年发布并动态调整。及时地。

三、《长泰区级高层次人才主要扶持政策》的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区直相关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主动服务,为各类人才提供业务咨询和帮助指导。除另有规定外,区级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以“引进高素质人才、择优录取、不重复”为原则。

4、加强长泰区高层次人才评价考核。发布确认后三年,由高层次人才所在乡镇(场、区、办事处)或区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中期评估(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评价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评价重点关注人才在岗位上的地位、角色发挥、绩效贡献等,以及用人单位的发展情况、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等。

5、我区推荐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被认定为E类及以上引进人才的,按照省、市有关奖励政策执行。推荐、引进人才被认定为F类引进人才的,每推荐、引进人才的人(机构)奖励1000元。推荐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境外引进的,奖励资金增加30%。推荐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入选国家或省各类人才计划的,按照“高层次人才先选、优中选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六、各类人才申请时必须严格按照《漳州市高层次人才申请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漳维人才[2018]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6)、并签署《高层次人才申报》《人才申报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请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或用人单位未填写《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的申请材料,各级审核单位不予受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用人单位要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保障工作经费,提高服务水平,做好高层次人才政治引导和政治招贤纳士工作,畅通各类人才渠道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新型人才的作用。智库的作用。

五、组织实施

1、长泰区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和支持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区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政策的具体落实和落实。

2、按照“管理动态高效、资源整合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信息库、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和资金配置监管平台,实行“一“一站式服务”,利用信息技术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省、市、区级高层次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资格和相关待遇,收回未分配和未使用的扶持资金,不再申请认定6年内被接受:

(一)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学历、业绩造假等方式骗取人才资质、财政资金的;

(二)在表彰期内受过严重警告、党纪以上处分、记大过以上政务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滞留国(境)外不回国的;

(四)违反诚信承诺、弄虚作假,被列入人才失信档案的;

(五)其他应当取消资格的情形。其中,第(1)、(4)种情况的,必须追回人才使用的扶持资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取消申请人今后参加省、市、区人才计划(项目、项目)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2、符合条件的现有人才须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初次申请确认。逾期申请将不再被接受。

三、文件中涉及的奖励补贴条款与我区相关政策重叠的,按照“较高、优惠、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

四、本办法由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及时评估实施效果,动态调整优化。

附件1:漳州市长泰区区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doc

附件2:漳州市长泰区区级高层次人才主要支持政策.doc

中共漳州长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