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学生创业扶持(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_1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扶持(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_1

闽人发[2010]149号

一、指导思想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扶持(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_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动创业创造就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支持措施,强化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引导和支持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10年至2012年,全省着力引导和支持6000名大学生自主创业。其中,2010年不少于1500人,2011年不少于2000人,2012年不少于2500人(高校及区市三年任务分解见附件)。有创业愿望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创业培训,准备创业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创业指导服务;市场化的大学生创业机制初步建立。

三、政策措施

(一)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

1.加强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在2009年建立的13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的基础上,2010年选择了一些条件较好的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使省级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成为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20人,覆盖全省各地。各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鼓励县(市、区)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

2、注重培养和建设一支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创业教师队伍。在2009年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免费培训100名创业培训教师的基础上,2010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免费培训100名创业培训教师,使每个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拥有10名系统培训的教师。拥有一支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可以讲授创业实践指导课程,指导高校毕业生创业,每两年组织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3、每年组织1万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要结合各高校特点,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主教学渠道,注重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培训。通过创业讲座、创业培训班、创业咨询会等方式,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

4、开展系统的创业辅导和培训。探索建立创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创业实践。强化创业教育实践环节,积极开展以创业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第二课堂活动。通过创业计划大赛、模拟创业管理、企业沙龙等,培养学生创业兴趣,增强学生创业体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依托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与YBC等创业培训机构合作,借鉴KAB、SYB等培训模式,积极开展培训,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和培训。 2010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500人,2011年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2012年培训人数不少于2500人,三年培训总人数超过6000人。

5、探索开展“8+x”创业培训,即SYB创业培训与模拟公司创业培训的对接模式,让大学生在真实的创业环境中掌握创业知识,提高创业能力。

(二)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一、进一步梳理政策,明确责任任务,在工商登记、纳税手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手续,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2.多渠道筹集资金,管理和运用“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和“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保障基金”,为我省大学生通过直接创业创造有利条件金融支持和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3.将大学生创业实习纳入整体就业实习计划进行统筹管理。

4.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依法开设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并提供创业指导和便利。

(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

1.继续举办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会,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形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服务的长效机制,搭建大学生创业项目选拔平台。各地、各高校也要举办大学生创业项目洽谈活动,建立本地区、本学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数据库。

2.各高校要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训练(实训)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制定大学生创业路线图。要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3、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充分发挥YBC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聚集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组、专家志愿者组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导师支持。

4.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业协会等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服务。

(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支持和孵化服务。

1.各高校要选择一些创意好、创业成功率高、具有示范意义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依托YBC福建办组织专家组对高校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筛选,选择部分项目重点支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提供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风险评估、融资服务、孵化支持等“一站式”服务,并邀请专家在整个创业过程中进行针对性指导。

2.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依托省台湾人才创业园、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公共管理、成果转化、导师支持等服务。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 2010年至2012年,全省力争每年建设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9个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力争每年为20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

3.推动当地整合政府、企业、大学、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充分发挥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现有园区和孵化基地的优势,建立多家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提供低成本创业。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各设区市每年建设一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设区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年为当地至少1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当地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

4、将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结合起来,细化和规范服务流程,为不同创业阶段的大学生建立全方位、阶梯式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各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创业场地、创业设施等硬件建设,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租金补贴、创业场地补贴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保障全省大学生创业领军计划顺利实施,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共青团省委等单位联合成立福建省促进大学生创业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挂靠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各区、市、高校还应成立工作协调机构,统一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创业领军计划专项经费,用于推动大学生创业培训、咨询指导、项目对接、项目孵化、资金支持等。

(二)制定计划并抓好落实。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开展工作进展通报、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毕业生就业监督检查评价范围。

(三)树立典型,宣传引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适时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建立一批创业大学生、创业导师、支持创业的金融机构、大学生创业基地。总结工作经验,促进宣传交流,引导舆论,增强全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培育崇尚创业、奖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