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才政策一体化的趋势下,晋江近期重新整理制定了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待遇的相关规定。采用泉州市认定、晋江配套待遇的方式,实现人才标准与泉州接轨、人才政策与泉州接轨,强化政策集聚人才效应,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的良好环境。和创业精神,提高人才获取意识。
去年以来,晋江启动人才生态链完善工程,从城市、创业、人文三个方面规划推进105个重点人才项目,全力打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发展生态圈和创业创新生态圈。让人才过上美好生活。在当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紧要关头,晋江及时调整优秀人才政策,旨在借助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人才集聚晋江,助力晋江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型城市。
晋江此次出台的《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及享受相关工作生活福利的规定》中,扩大了人才认定对象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四类,其中包括媒体单位在晋江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同等级别。对国有股50%以上国有企业和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医学教育除外)工作的优秀人才,人才等级由原来的5类调整为7类。
根据这项新的人才政策,常年在晋江工作的一至七级人才的人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0元、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分别。其中,人才津贴补贴由此前最高的每人每月1万元提高到1.5万元。这些人才津贴由两部分组成:工作津贴和发展津贴。优秀人才工作津贴按人才津贴总额的80%计算,发展津贴按人才津贴总额的20%计算。发展津贴专门用于人才健康。体检、休假疗养、进修、红色教育、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养老服务等。
另外,对于享受人才补贴的优秀人才,如果在晋江市没有自己的住房,未享受政府在晋江市的住房优惠政策,且4月份后在晋江市无房产登记记录或购房合同记录, 2011年2月23日起,购房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分别为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其中,购房补贴由过去的最高80万元提高到目前的最高100万元。
据晋江市委人才办介绍,本次人才政策调整,为进一步推动人才评价权限向企业下放,放松对企业和人才的约束,扩大享有独立自主权的企业范围。人才认定,从行业龙头企业向专业化、专业化企业转变。新业务倾斜。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三类享受工作津贴,为期一年。
据悉,自2011年出台首个人才政策以来,晋江累计发放优秀人才补贴逾1亿元,批准优秀人才住房补贴5570万元。人才政策的实施,让晋江聚集了一大批优秀、拔尖人才,其中国家“千人计划”专家6人,省“百人计划”专家24人,省农行专家22人。高层次人才、省引进工程青年人才187人、同级优秀人才2706人。各级人才数量居泉州各县市之首。
记者黄祖祥通讯员谢培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