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非师范生能考编制吗(潍坊师范类人才引进)

潍坊非师范生能考编制吗(潍坊师范类人才引进)

1. 网上报名

1、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潍坊非师范生能考编制吗(潍坊师范类人才引进)

登录“潍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点击首页“用户登录”栏目中的“毕业生报名”链接,选择“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选项,显示协议界面,点击“接受”按钮,进入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界面。按要求输入正确的信息后,将出现注册成功的消息。

输入您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您的个人网页。

2、潍坊省外高校毕业生

注册个人信息:登录“信息网”,点击首页“用户登录”部分的“毕业生注册”链接,选择“省外高校毕业生”选项,显示协议界面,点击“接受”按钮,进入省外院校毕业生注册界面,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后,会出现注册成功的提示----激活网上账号:潍坊毕业生后省外高校离校时,须携带就业登记证、毕业证(大专至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院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毕业生离校前)学校:携带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经省招生部门批准并盖章的入学年份)《XX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盖章(专科至学士学位毕业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部门(地址及电话附后)办理网上账户激活手续--- -登录您的个人网页:输入您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3、省外高校毕业生与省外学生

在“信息网”填写注册信息,完成预注册。毕业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学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定并盖章的入学年份“**省普通高等学校”位于。 《新生入学名册》;毕业后,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注册证明原件以及经学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定并盖章的当年录取的《**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名册》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部门(附地址和电话)办理网上账户激活手续——登录个人网页:输入您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在。

2、现场报名、实名登记

1、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请在报名前登录“潍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潍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填写表格内容并将其放置在网站指定位置。扫描“潍坊学院及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微信平台二维码,即可在手机上关注。现场报到时,携带填好的《潍坊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和就业登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簿,按提示进行现场登记并实名登记。达到以下要求。

潍坊市户籍的省外高校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应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及电话附后)办理手续就业登记、网上开户、网上实名登记、就业创业服务等。

潍坊户籍的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应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市级开发区)毕业生就业部门(地址及电话附后)办理。设有办理就业登记、网上实名登记、就业创业服务等。

集中办理时间:7月16日-10月15日

2、离校前已确定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持就业单位发给的登记证明到单位报到,档案随其转移。

3、劳务派遣手续

(一)网上签约

1、省内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在线注册个人信息----登录个人网页----制作简历:毕业生登录系统,填写基本信息、求职意向等,完成电子简历制作----检索职位信息:通过快速搜索查询,根据单位按名称、发布日期等搜索职位,符合条件的职位信息显示后,点击职位名称即可输入具体信息。如果您对某个雇主感兴趣,可以在该单位的职位信息页面点击“加入职位收藏”,保存该单位的职位信息----提交简历:毕业生可以前往职位具体信息页面或职位收藏夹库向用人单位提交简历----达成签约意向: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合同邀请后,可以选择接受用人单位的合同----网上签约:毕业生回复雇主发送的合同邀请。合同运行后,协议最终送至单位所属政府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上级单位须先确认)。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有上级主管机关的单位须加盖主管机关印章)。

2、省外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毕业离校后:网上注册个人信息----激活网上账户----登录个人网页----制作简历----检索工作信息----提交简历----到达合同意向-----在线签署。

毕业离校前:首先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学校出具的纸质就业协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须签字盖章,上级单位须加盖机关印章)----填写以上网上签约流程——将纸质聘任协议带到用人单位所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并盖章——将签字盖章的协议送学校审核并存档,等待下发就业登记证和毕业证。等待文件。

注:毕业生需续签的,须先在网上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打印解除合同证明,然后与新用人单位网上签订合同。

(2) 第二次派遣

调整程序(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领取就业登记证并返回居住地的毕业生,必须在择业期限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找到用人单位。 ),签署雇佣协议,然后继续。网上报名后,由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录取或就业通知书。

1.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分配至潍坊市接收单位。

毕业生与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办理网上签约流程。签约成功后,由单位所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网上认证。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和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须有主管部门印章)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认证调整手续。

其中,省外非山东高校毕业生在潍坊就业的,应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就业协议到原就业登记证发证部门办理调整手续。完成就业状况网上登记后,按照相应程序,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部门确认就业状况。

2、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分配到省内其他城镇接收单位。

毕业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调整和就业确认手续。

其中,毕业生在山东省中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吉林省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电话)办理就业手续。编号附后)。

3.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分配到省外接收单位。

省内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省外高校毕业生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附地址、电话)由雇主盖章的雇佣协议或录取通知书。办理调整手续。

省外高校毕业生应到原就业登记证发证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三)调整及调任

转岗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有用人单位,且就业登记证已发给用人单位的,在转岗期间(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毕业生终止与原单位的就业关系。雇主因特殊情况。就业协议,申请返回户口所在地或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其中,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录取或就业通知书。

1.调驻潍坊境内

毕业生通过“信息网”与原接收单位办理网上解除就业协议手续,并通过“信息网”与新接收单位办理网上签约手续。经用人单位所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单位打印就业协议。协议(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并盖章)。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终止证明、就业协议到负责审核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转岗手续。

2、从外地转移到潍坊就业的人员

毕业生在省内各市就业的,需与原就业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出具解除证明,并通过“信息系统”与本市新接收单位办理网上合同签订流程。经单位所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毕业证、终止证明、就业协议到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转岗手续。

其中:省外高校毕业生与原省外单位解除合同并在潍坊就业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就业登记证发证部门办理调整、调岗手续。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书和就业协议。完成就业状况网上登记后,按照相应程序,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就业状况确认手续。

新接收单位属于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下一步聘用手续须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3、转移到外地就业的人员

本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信息网”办理网上终止手续。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打印离职证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到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转岗手续。你可以在其他城市找到工作。

在:

新签约单位来自外省:

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持有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省外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当地用人单位出具的) (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录取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或就业通知书)到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附地址、电话)办理转岗手续。

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到原就业登记证发证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4. 结算程序

1.在本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央、省属及非地方驻卫单位就业的)按照规定程序派遣、调派到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时,须持用人单位所属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户口迁移证明》、《落户介绍信》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落户证明》 ;未转户籍的省内普通高校新生,毕业后接收单位需要转户口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供派遣、转岗时使用;用人单位所属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和用人单位的《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口不用于转让证书;毕业后户籍已在工作单位落户,因工作调动需要调动到新工作单位的,以及入学、毕业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省外学生以后获准来我市工作的,须凭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办理派遣、转岗手续、用人单位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出具的《落户信》由雇主。证明》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审批手续。

2.已回威威但尚未确定就业单位,需要在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由所辖公安派出所提交《就业登记证》市、县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尚未办理派遣、转岗手续、搬迁手续的。需凭当地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和《户籍转移证明》办理落户手续。无需提供毕业生档案、非就业证明等材料。

3、尚未就业单位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办理派遣、转岗手续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就业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毕业生流动地就业主管部门和“户口转移”。请您直接返回家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会给你开具《落户证明》,并提交给你所在村的村委会。村委会不得拒绝受理。毕业生找到工作并办理就业手续后,应当及时将户籍转移到工作岗位。

5. 文件管理

1.文件接收

注册单位为“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省内外普通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将通过保密邮件或学校工作人员寄送至潍坊大学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档并办理转接手续。

2. 文件传输

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完成实名登记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后,携带就业登记证、毕业证、身份证、网上就业协议(或录取通知书)到大中专就业指导处潍坊市学校毕业生中心(地址附后)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其中,应征入伍的毕业生须持有就业登记证、身份证、入伍函(毕业当年入伍);毕业生升学须持有就业登记证、毕业证、身份证、转学函。 (或升学录取通知书)。

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档案保管权限,按照规范程序接收和管理毕业生档案。

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应当采用保密运输方式或者指定专人送达。严禁通过非正常程序借阅档案、转移档案;严禁文件传输者在传输过程中擅自打开、修改文件;严禁高校毕业生自行管理、私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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