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关于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关于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有)

闽人发[2012]16号

各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驻闽省、中央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关于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关于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1]252号),为做好《福建省关于办理人才居留许可(以下简称居留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如下:

1. 应用对象

非闽籍海内外人才在本省创业创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自愿申领《居住证》:

(一)符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的简介福建省创新型人才”(闽委办[2010]2号)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创业人才。

(二)符合福建省年度急需人才引进目录条件的人才。

(三)平潭综合实验区认定的各区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优秀人才来本省创业,每年缴纳不低于3万元的个人工资性所得税。

2、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福建省人才居留许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有效居住证明:如自行购买房屋,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果是租房子,需提供与业主签订并向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如果租的是公房,则由产权单位出具证明。

4. 如果已婚,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留学生还须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6、近期一寸证件照四张。

(二)来本省工作的,须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三)来本省创业者,须提供所办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投资证明复印件。

(四)已入境的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入境证明。

(五)其他能够体现个人业绩和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6)随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申请复印件必须提供:

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随行配偶需提供合法结婚证(还需提供国外结婚证的翻译件)。

3、随行未成年子女应提供合法的亲属关系证明。

4、近期一寸证件照四张。

3.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通过福建省人才引进网http://www.fjrs.gov.cn/fjrc下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pc@fjrs.gov.cn。

(二)申请人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福建省、中央单位聘用的,应向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厅)申请受理窗口;受聘于其他单位的人员和来省开办公司的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市公务员局提出申请。

(三)区市公务员局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报送省公安厅,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

(四)省公安厅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制证工作。

(五)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或区市公务员局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居住证》。

4. 延期、变更、遗失补发手续

(一)《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发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持申请表、原《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向原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居住证》持有人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资料30天内将材料更换至当地区、市。公务员事务局受理变更手续窗口申请。在福建省或中央单位聘用的人员,应向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厅)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三)《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及时在公开报纸上刊登挂失声明,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挂失材料到原受理窗口申请补发。

省公务员局(省人才开发办)、省公安厅按照申请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居住证》换发工作。

推行人才居住证制度,是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优化我省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市公务员局要设立《居住证》受理窗口,实行专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受理咨询热线:移动调配处,0591-87846639。